洛伊呸了一口,懒得理会身旁那脑子里准没个好鸟的年轻男子,本想稍微走的快些的想法才浮起来又被她压了下去,啧,这不是显得她在他面前一点底气也无么?
自己露怯的事儿不能做,得有底气些。
就得光明正大慢悠悠的走,看他能咋办?!
走江湖在外,身份待遇都是自己争取来的。
岚卿钟讪然一笑,摸了摸空荡荡的腰畔才想起来酒水留在李倩那儿给她喝了,现在就是想喝上两口缓解尴尬都不成,便收拢了喝酒的心思,准备就此打道回府。
洛伊没主动提起,便是没有其余的变数,或是未发现,那也可以当做没有。
他与洛伊实力半斤八两,她都难得发现的藏匿处,换做他来,想来也是很难发现的。
漆黑巷子中,一男一女并肩而行,闷头走着。
岚卿钟像是做错事了的麻雀,显得挺尴尬,中途便没来由的说起了闲话,拍起胸膛豪迈要请她下馆子,庆祝洛姑娘财库新添一笔,国库总不至于落入始终分文未存的空虚状,如今国力鼎盛,可以试试开疆扩土了。
洛伊耸了耸肩,没好气道:“这镇子我踩过点了,哪里有馆子可下?”
她愿意给台阶下,便证明方才的事揭过了账,懒得在意了。
岚卿钟挺乐呵,也不晓得他为啥内心很没来由的局促淡了那么两分,按理说他本不至于这副模样才是。
可事实恰恰相反。
洛伊愿意给他台阶下,岚卿钟反而便就觉得有那么些小高兴。
陋习养成的见人偷心,本就是双方相互炼化的过程。一个人能容纳多少份真心的上限,便取决于这人有多大能力,内心承重如何。
岚卿钟能力不大,不过对于偷攥女子芳心,撩拨心弦一事,他乐意努力些,能力也可以因此大上不少,再拔高两个台阶的份量,累是累了点...可不这么做,他就不晓得该咋活着了。
不怕咋老被人调侃名字是谐音那个‘滥情种’的坏话呢?
嗯...他就当做这是夸奖好了。
对偷心贼来讲。
岚卿钟义正言辞说了句这里没馆子可下,不过隔壁的盘蛇镇倒是有一座镇子,再说吧,要是觉得麻烦懒得去,他大可亲自下厨一趟宰上两只鸡鸭给她滋补一下,也算是庆功宴了。
洛伊哼了一声,“无功不受禄,那俩人也不是我宰的,有什么功可庆?你不怨我给那两人钱袋子捞了就成。”
岚卿钟汗颜一笑,“那不一样的,我向来是不舍得怨漂亮姑娘半句硬话的,只舍得说软话。”
洛伊耸了耸肩,无奈道:“可你这软话说出了口,对于女子来讲可比硬话还有用的多,心里没点数?我倒是希望你公私分明,正义凛然些,别老是想着言语撩拨我,整得人回也不是,躲也不是,热锅蚂蚁一样别扭。喂,你再这样我可就跑了,没脸待下去。”
岚卿钟正色道:“习惯就好。”
洛伊撇了撇嘴。
岚卿钟轻声道:“而且院子里的鸡鸭再不杀,指不准要被那帮江湖客抢了去当做滋补身子的东西,还不如便宜了自己人。”
洛伊叹了口气,“随便你喽,我反正不挑食的。”
岚卿钟点了点头,笑道:“那就成,明个我亲自下厨,让你尝尝我的手艺,换换口味。”
洛伊敷衍道:“稍微期待一下吧。”
岚卿钟笑着点头,拍着胸膛落下无用保证。
洛伊哭笑不得。
天下无奈事良多,非人力所能更改,只能顺势而为,一旦颠覆欲逆流而上,便是被汹涌河水冲刷落得个粉身碎骨的下场。
虽然很不想承认,他现在确实陷入了一个这样的处境之中,明明现实中并无人真正限制了他,四处游走仍是无所拘束,所到之处,哪个江湖客不给面子?
便是当今的朝廷衙门见到了他,也得给上三分薄面,唤上一声‘于掌门’。
但于清还是得承认,胳膊拗不过大树,纵使他身为门派之极掌门一位,但在庞大树根丛生阴影国力正值鼎盛的朝廷面前,只能算得上一只撞上了浩瀚江水的蚂蚁,虽然蚁身轻盈即使陷入江中也不至于淹死下沉,可却无法庇护整个蚁穴毁于一旦,多少后辈子嗣遭受无妄之灾,又会有多少亲人流离失所,被牵连门户呢?
于清不愿意去想,于是只能狂奔。
昼夜不停的狂奔,累了就喝雨水,渴了就吃树叶子,那一袭昔日华贵无比的绸缎锦服,早已混着泥泞污垢成了一个赤裸裸的笑话,甚至还比不上路边叫花子的破烂抹布似的衣裳让人觉得顺眼些。
于清觉得很丢脸。
但他还是来了,孤身一人。
于清觉得很累,步无踪太能躲,远远超出他的预期。
但他还是来了,孤身一人。
于清觉得做人不能太死板,尤其是门派名誉安危系于一人的掌门之位上,就更要灵活多变,他的一言一行,都是将整个门派的未来安危押上。
成了,门派欣欣向荣,还可以继续端着个江湖第一的名头几十载,绵延两三代人。
败了,门派彻底陷入要被朝廷当做杀鸡儆猴的典故,要么死绝不剩一人,要么整座门派在朝廷衙门的盯梢下,悄悄将门内青幼转移走,只留下长老壮年交差殊死一搏,也算是给了朝廷台阶下,顺了杀鸡儆猴敲打江湖客的意思,也能保留下门内香火,有朝一日东山再起。
可这一着,是下下签,是拼尽全力却大败而归的无奈之举。
而于清身位掌门,被门内那么多双手推了上来,坐在了这个位子上,眸中全是门内年轻弟子的崇拜之意,中层的仰慕,以及向来与他不对付的大长老,以一条性命换来朝廷默许门内送走零散枝叶的机会,是绝对要试一试的。
嘛,人之将死其言也善,往日怎么看怎么不顺眼的老家伙,现在想来其实还是挺顺眼的,等下阴曹地府了之后,要跟他对饮一天一夜,谁先醉谁是孙子!
所以于清自朝廷境内北下一直追到了这里。
他已经追了将近三个月了。
很累很累,但还不至于累死。
到底是一个习武了四十年的江湖武夫,身子硬朗着呢,不然也挑不起整个门派重的扁担不是?
只可惜,那步无踪武功不低,逃窜手段更是不俗,远超他事先预料,以至于现在还未彻底将这人的脑袋掰下来。
于清一共与步无踪交手了两次。
一次废了步无踪一根手指,让他跑了。
一次废了步无踪一条胳膊,还是让他跑了。
而于清自己也受伤不轻,胸口多了两道被那细小且长的刀划出的两道血痂,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,之所以会失手,到底还是因为那步无踪的屏气功夫足够炉火纯青,两次皆偷袭于他,这才落得个互换伤势的下场。
若是正面对敌,于清有十成的把握,可以十合之内摘了步无踪的脑袋当球踢。
但不巧的是,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,始终与他扬长避短,躲在暗处仗着脚力不俗,昼夜不停的奔袭逃窜,甚至眼瞅着就要逃出轩辕境内,届时天下之大,光是金甲一州之地已让这位于掌门望尘莫及,何况其余八州?
去哪里寻?
所以。
这里是最后的机会。
必须要宰掉步无踪。
就在那座镇子里。